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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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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即中国传统医药 ,是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特定理论和中华文化特征的医学体系。
中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三条 国家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第四条 发展中医药应当遵循其自身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坚持继承和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统筹规划,促进中医药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中医西医相互学习 ,鼓励西医学习中医,促进中西医结合 。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采取措施支持组织 、个人捐助中医药事业。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文化,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 。
每年10月11日为“中医药日 ”。
第八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
第十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 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 、医疗、康复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第十二条 国家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保障公民享有接受中医药服务的权益。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举办适当规模的中医医疗机构,在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配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药科室,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 、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
第十六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但是,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执业。传统中医诊所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
本法所称传统中医药服务 ,包括中医辨证论治,中药治疗和中药调剂、中药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以及针灸、拔罐 、推拿等非药物疗法。
第十七条 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不得随意合并、撤销或者改变中医医疗性质;确需合并、撤销或者改变中医医疗性质的,应当经举办该医疗机构的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 ,应当遵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
第十九条 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第二十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置中医药技术人员,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以有中医药技术优势的医疗机构为主要依托 ,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 、保健服务,并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制定应急预案应当包括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预防 、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控制传染病疫情的需要,发布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采取调剂或者煎煮汤剂等预备措施。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中医医疗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中医医疗人员分为中医医师和传统中医师 。
中医医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执行。
传统中医师仅从事传统中医药服务。传统中医师执业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实绩考核、登记,在登记的地域范围 、执业范围内开展中医相关诊疗活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全科医生应当学习和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
乡村医生应当能够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 。
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 ,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明确中医药服务中需要统一的事项的技术要求 。中医药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制定并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章 中药发展
第二十八条 国家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 ,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种质基因库,划定自然保护区 ,鼓励药用野生动植物实现人工种植养殖,支持开展珍稀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繁育及其相关研究 。
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 ,提高中药材质量。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良种繁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 ,鼓励采取地理标识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
第三十一条 采集、贮存中药材以及对中药材进行初加工,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
第三十二条 乡村医生 、传统中医师自种、自采并自用地产中药材的,应当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中药材质量监测 ,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中药饮片炮制技术,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生产中药饮片,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制中药饮片 。
第三十五条 为了满足临床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 ,在本机构内使用。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根据临床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中药新药研制与生产 ,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的中药新药研发。
国家保护传统中药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生产,鼓励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 ,支持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 。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可以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药制剂 ,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但是,仅利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 ,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
医疗机构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委托方对所配制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
第四十条 中药的研制 、生产、经营、使用,本法没有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药研制 、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国家支持中药国际贸易 ,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涉及药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 人才培养
第四十二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 ,建立适应事业发展需求、规模适宜、结构合理 、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 。加强全科医生、专科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培养和培训,鼓励开展高层次中西医结合教育。
第四十三条 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 ,注重中医药理论教育和中医药临床实践,注重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文化。
第四十四条 国家完善中医药院校教育 。
中医药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 、教学形式、教学内容及教学评价等 ,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
中医药教育机构和中医药专业设置标准,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设立中医药教育机构 ,应当建立临床教学基地,基地设置标准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
第四十五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中医医师和中药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培养中医药技术人员。
第四十六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继续教育网络,制定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
中医药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所在机构应当为其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开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培养实用人才 。
第五章 继承创新与文化传播
第四十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鼓励中医药科学研究和学术争鸣 ,支持学术流派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中医科室发展,发挥其在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第四十九条 国家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 。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并对他人获取和利用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权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条 国家支持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传承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遴选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 ,并为其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传承人应当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总结 、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学术资料。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诊疗方法和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
鼓励组织 、个人捐献具有研究和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 、诊疗方法和技术。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科研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多渠道投入资金,加强和促进中医药科研工作。
国家鼓励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学科的中医药科研协作,支持中医药科技资源整合、多学科融合和产学研结合。
第五十三条 中医药科技创新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 ,注重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 。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技术转让和技术推广,健全中医药科技服务体系。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 ,建立多渠道 、多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和知识传播平台,鼓励组织、个人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
第五十六条 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坚持科学精神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 、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十七条 出版中医药图书或者其他中医药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组织中医药技术人员进行审定 ,并对出版物的内容承担出版责任。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的,应当聘请中医药技术人员进行 。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条件保障,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医药卫生政策 ,应当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应当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支持提供中医药服务。
第六十条 涉及以下事项的 ,应当成立专门的中医药评审 、评估、鉴定组织或者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评估 、鉴定:
(一)中医医疗、保健、教育 、科研等机构的评审、评估;
(二)中医医疗、保健服务质量评估;
(三)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四)中医药新技术的评估;
(五)中医医疗损害的技术鉴定和中药不良反应的评价;
(六)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评审;
(七)中医药机构 、人员、技术的资质资格评审和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
(八)其他需要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评估、鉴定的事项。
开展上述评审 、评估或者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规律 。
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 ,应当以中医药实践技能为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对负有责任的***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传统中医诊所超范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止执业。
传统中医诊所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聘用不得从事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或者由原执业备案部门责令停止执业。
第六十三条 传统中医师在登记的地域范围外执业或者开展登记的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的 ,由登记的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经上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的 ,由上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促进本地方中医药发展的办法。
第六十六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一小时爸爸,咱们聊聊?| 隔河喊话
中医药教育网官网查询如下:
中国医药发展教育中心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总部设在北京的全国性学术组织,由中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管理者及中医药医疗 、教育、科研、预防 、康复、保健、生产 、经营单位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 、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 。
是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目前已近百个团体会员单位。中心设有综合办公室、学术部、财务部、资格考试部 、培训部、人才交流合作部。中心宗旨是团结广大中医药和相关技术工作者、管理工作者以遵守国家宪法 、法律、法规为基础 ,弘扬民族医药文化、发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及推广 。
促进人才交流与成长,为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按照章程,中心的业务范围:学术交流 、科普宣传、咨询、培训。面向各学科发展前沿 ,着眼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成长需求,积极搭建不同层次 、各具特色的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 。
组织会员和基层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学习提高业务 ,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宣传、弘扬祖国医学,组织专家撰写中医药科普文章,培养基层中医药科普工作者,提高广大群众对中医药治疗疾病的认识。积极向上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反映中医药科技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和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主动地为弘扬中国传统医学服务。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近年来遵循中医人才培养规律,发挥中医师承教育优势,推动中医药院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探索实践现代中医师承教育新模式,加强中医高级人才培养 。
据统计目前全国25所中医药院校中已有17所中医药院校开设了近30个实验班教改班采取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医药人才培养创新形成了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如院校一师承一家传三位一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 、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一师承人才培养模式等。
一小时爸爸,你好:
见字如面。
我看了你关于中医药和中医粉与中医黑的文章 ,观点可以归结为:不要使用未经“科学”手段验证的中药给孩子吃 。我理解你的发心,其实是想对孩子好,给你点赞。但是如果对中医完全不了解 ,只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中医,是不是有些偏颇呢?
我也是科学粉,我还在做中医传播
我是两个孩子的爸爸 ,是上海交大工学管理学双硕士,受系统西方科学训练多年,最开始也是不信中医的。但是慢慢学习深入以后,我变成了一个铁杆“中医粉” ,现在也在更加笃定的传播中医 。看到你的理性,我也觉得骂街似的争辩毫无意义,我们理性的探讨一下 ,说不定你也会跟我一样“黑转粉 ”呢。
忍不住还是要给你讲道理。
先说一下我的核心观点是:
1. 你对中医药的拒绝和排斥,源于你对中医药的不了解 。
2. 不要乱用“西药”,即使经过“科学”验证。
3. 不要乱用“中药 ” ,需要在“辨证思维”指导下,正确的使用。
4. 中药的副作用存在,但是正确使用中药 ,就只有正作用没有副作用 。
先说你对中医药的不了解,给你“科普”一下中医的基本原理:
中医治病是一个方程式
中医的理论体系的建立在数千年的经验积累之上,研究对象是针对活生生的“人 ”。中医认为人体是非常精密复杂的仪器 ,仅仅观察局部的情况不能反映这个“人”真正全部的情况。在研究的时候,中医把“人”作为一个“黑箱 ”来研究,不去研究黑箱的细节,而是研究通过控制黑箱的“输入X” ,来得到黑箱的“输出Y”。
在所有医学和心理学研究的基础“统计学 ”里,要想得到f(x)的回归方程,我们需要很多的X和Y的配对样本 ,然后再做回归分析 。中医数千年的经验和无数的X-->Y的表达上(有点类似大数据分析),中医得到了一个“相对靠谱”的模型,即f(x)的回归方程 ,这就是中医核心的“辨证施治”。
即:
根据f(x)的方程,和现有Y的值,我施加一个对应的X ,来进行调整,进而影响到Y的结果。
这个f(x)的表达式的计算过程,就是我们中医上说的“辨证”的过程 。
西医科学的当下是不断推翻自己得以进步
西医的理论体系建立在“科学 ”的方法之上 ,研究对象是各个器官和各个器官之间的联系。面对复杂的问题,我们除了把它当做一个“黑箱”来讨论,就只能把它拆开一个个分开讨论,西医或者说现代医学走的就是拆分研究的这条路.....因为生命体实在是太复杂了 ,一起研究的话根本没办法下手,所以必须简化研究模型,所以西医研究起源于解剖和对具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进行研究。首先认识了人体的各个器官、神经、肌肉 、血管等物理学知识 ,进而研究了血液、呼吸循环等各种化学反应,最后认识到了遗传DNA等各种机理......说实话, 西医的研究确实帮我们了解和解决了很多“眼见为实 ”的问题 。但是这种研究的缺点也很明显 :
1. 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作为患者的“人”整体是什么状态?先不管 ,我先把这颗树弄好再说。但我们都知道: 局部最优,不等于整体最优 。
2. 在拆分研究的时候,变量太多是最大的问题 ,过分简化干扰变量,会忽略很多有用的信息,但是不排除干扰变量呢 ,又没办法研究 , 恼火啊.....大样本双盲随机实验,排除了太多有用的变量,所以结果不准是非常正常的!
总而言之 ,中医把人当“黑箱”,通过理论模型干预指导黑箱的“输入X ”,而调整黑箱的“输出Y”(即人所表现出的状态)。西医把人当“白箱” ,打开人体细致研究各个器官、系统,以现有的认知(注意:现有的知识!!!),进行干预 ,达到局部最优。
你要说中医的这个黑箱的f(x)回归方程是完美的?
绝对不完美,但是经过前年无数人体试验,调整模型 ,是有用的 、可信度较高的 。
你要说西医把“人 ”这个生命体彻底研究清楚了?
我更不信,爱信谁信.....
3. 严重受制于现有的科技水平和人类的认知水平。有了显微镜,才认识到有微生物对人的影响。有了CT ,才能更“清楚”的不破坏性的看到内部结构。掌握了放射线,才能进行放射疗法,等等等等 。真正针对“人”的医学近百年实际上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所有的进展发生在其它学科(物理、化学、微生物学等)而已。并且 ,对于暂时观测不到的,绝不承认其存在的可能性(例如中医的经络 、气等等)
不要乱用“西药 ”,即使经过“科学”验证。
先引用《罗辑思维》讲过的一个例子:美国斯坦福大学预防医学研究中心的主任艾尼迪斯发表过一篇论文最近被广泛关注:
《Why Most Published Research Findings Are False》分析了13年来被引用次数最多的49篇著名的科学论文(被引用最多的含义你懂的......主要是医学论文) , 艾尼迪斯发现超过80%观测研究结果不是完全误导就是夸大其词 。所以大样本随机双盲实验看似“科学”,但是结论也并不一定靠谱。 “科学”就是在不停的自我否定与进步。但是,你愿不愿意当“科学 ”的小白鼠呢?如果你愿意 ,那也无可厚非,毕竟是个人选择,我会为你伟大的牺牲精神感动的 。
伟大的牺牲者包括:
雌性激素治疗更年期综合症 ,结果导致大量的乳腺癌患者, 链霉素引起的先天性耳聋.此外还有很多很多 , 这么来说 ,像什么感冒药里的PPA、四环素牙这些小牺牲就根本不算什么的了.
所以,不要乱用西药,正确的中医治疗可以迅速的缩短病程,改善体质。
乱用中药 ,真的问题很大
虽然乱用西药,伤害更大....
现在中药乱用的现象非常严重,国家给出的数字是 70%的中成药是由西医开出的 ,这其中大部分是用错的 。 中医根据身体状态的不同,会变化不同的治疗方案,所谓的“辨证施治” ,注意,不是“辨病施治”!很多庸医看到发烧,就开柴桂退热颗粒 ,看到咳嗽就开“川贝止咳糖浆 ”都是不对的!正确的打开方式是:有的发烧,需要发汗,有的发烧 ,需要泻下 。这都需要观察“黑箱”现在、当下的状态来定。辨证正确的情况下使用中药,就没有副作用,辨证不正确的情况下,就全是副作用......所以 ,如果要吃中药,学习中医知识(或者靠谱医生指导)是必要的。
这个跟你“一刀切”的不用中药,有显著区别 。
刀子砍不死敌人 ,老是砍伤自己,不是刀子不好,是用刀的人不会用
有一点你是对的 ,确实,现在会正确“用刀 ”的人,太少了 ,不会用 、乱用的人,太多了.....
中成药里副作用为啥要写“尚不明确”
很多中成药里写副作用“尚不明确”,这不是真的 ,每个方子既然有治疗的作用,就一定有所谓的“副作用 ”。但是没有标出,写“尚不明确”是因为:
1. 标在了别处。
一般在说明书里都有不适用症状 , 例如风寒感冒颗粒(注意 ,是风寒)里面写:风热感冒者不适用, 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 ,有汗,口渴,鼻流浊涕 ,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这里面写的就是说,如果以上症状用了这个药 ,症状可能会加重!!这就是我说的当下的Y的状态,不适合现在的X来纠正,需要换另外的X来纠正 。
2. 所谓的副作用是因人而异的。
每个人的“黑箱”是不同的 ,不同的体质,不同的地域,在不同的状态(如病态和正常态)也是不同的,副作用没有办法用精确的语言告知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写副作用是不负责任的 。即便是要说明副作用也是要通过中医来告诉你的 ,可能会发生的情况。
比如中成药里常常配伍的生姜,你吃了生姜后全身出汗。另外一个人吃了拉肚子了 。但你说卖生姜的要不要给你标注生姜的副作用。
3.作用就是作用,没有“正副之分 ”。
中医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来看问题 ,所有的药的正作用,就是它的副作用 。
是不是感觉有些绕?如果还觉得绕,我来举个栗子:
一碗“麻黄汤”喝下去(或者一杯布洛芬混悬液喝下去) ,浑身上下汗就冒来了,同时发烧就退了。
那么我问:副作用是什么?如果你的目标是退烧,那么出汗就是副作用 ,如果你的目标是发汗,退烧就是副作用。但实际情况是什么?实际情况就是像我们描述的:汗出而烧退 。如果非要说“正副”,那就是人为的来贴标签了 ,对病情讨论无意义。
无论中西医,都说疾病都是人体免疫机能在与“异物”做斗争,可是,西医没搞清楚到底应该帮谁 ,和怎么帮。
你不懂,你可以学啊。
你不赞成给小孩子吃中药,根源在于 ,对中医的理论体系不熟悉和对“辨证施治 ”的陌生而造成的恐惧 。不懂的,当然不能乱给孩子用。可是,中医就神奇在于 ,经过学习,你也可以掌握正确“辨证施治”的方法,正确而无副作用的使用。羊爸爸团队从5年前开始在网络上传播中医育儿知识 ,将中医辨证理论用尽量简化的方式教授妈妈们,在无数个深夜羊爸爸和中级班妈妈收到妈妈的求助和反馈,在几十个羊爸爸所到的城市被妈妈们围攻询问 。从公益传播到系统教学 ,羊爸爸都在做一件事,——就是教妈妈们尽量学会如何辨别使用中成药,辨别治疗方向。
我们除了说,还要做。这是我们的使命 。你呢?
how are you ,怎么是你啊 ,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啊。
这是没学英语的人打开英语的方式。那你是怎么打开中医的?
总而言之,你抵触中医药的根源,不是世界观的不同 ,也不是认知方式的不同,而是对中医药的不了解进而产生的偏见,所以 ,欢迎你参加我们的中医育儿课程(已经有一些西医曾在羊爸爸体系内开始学习中医辨证,并在临床实践成功)里面的内容会让你迅速了解靠谱的中医原理,咱们的共同话题也会越来越多 。
渡过这条河 ,我们就是战友了,
我现在只能跟你隔河喊话,等你过来 ,一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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